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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上海藥品經營許可證(批發、零售連鎖總部)變更條件
      發布時間: 2022-08-06 10:39 更新時間: 2024-12-01 15:00

      上海藥品經營許可證(批發、零售連鎖總部)變更條件?目前,開辦藥品批發或零售業務的企業必須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當藥品經營許可證(批發、零售連鎖總部)需要變更的時候大家要提前預留時間進行申請,以免變更后的證件還未領取到而影響到后續經營。


      一、變更分類

      《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分為許可事項變更和登記事項變更。許可事項變更是指經營方式、經營范圍、注冊地址、倉庫地址、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及質量負責人的變更。登記事項變更是指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變更。


      二、申請條件

      藥品經營企業變更《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的,應當在原許可事項發生變更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登記。具體變更條件應符合對應的開辦條件要求:

      1、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

      2、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3、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4、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并符合《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

      要注意的是,若企業因違法經營已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或已經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尚未履行處罰的,發證機關應暫停受理其《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申請。


      三、申請材料

      1、藥品經營企業變更許可登記事項申請表;

      2、上級主管部門或企業任命文件,變更后企業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的學歷、職稱(交驗原件);

      3、經營場所功能布局平面圖;

      4、房屋產權證或使用權證明或租賃合同復印件(交驗原件);

      5、與增加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技術人員相關情況,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

      6、倉庫平面布局圖;

      7、制定與經營范圍適應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文件。


      四、申請和受理

      1、受理

      相關人員查驗相關材料,并且核對是否與申請表填寫內容一致;查驗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查驗是否加蓋公章。

      分別作出處理:a)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行政審批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出具行政許可受理告知書;b) 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并出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告知書。

      2、審查

      紙質審查和現場踏勘是否符合變更條件。

      3、決定

      審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應在承諾時限內作出決定的,并簽發《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b) 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簽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制證發證。

      郵寄或現場領取證件。


      CIO合規保證組織在多年來專注于研究醫藥監管科學,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等領域,為各企業、投資者、從業者等提供優質的服務。如果您對藥品經營許可方面有疑問的話是可以聯系我們獲取相關資訊的。以上便是“藥品經營許可證(批發、零售連鎖總部)變更條件”的全部內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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